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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专题学习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18 16:30:12 | 点击量:
专题学习会议顺利召开


7月9日,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在绿茵酒店一楼会议室圆满召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专题学习会议。大会就两个《办法》进行了深刻解读,要求律所全体同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律所管理委员会及全体执业律师、律师助理等共计70余人出席并参加会议。会议由律所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


专题学习会议顺利召开

(图:学习会议现场)

专题学习会议顺利召开

(图:宋杨东为律师们解读两个《办法》)

会上,律所主任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律所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对两个《办法》进行解读,并重点对律所的规范管理和律师依法执业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作出明确要求。

一、严格执行办法,全面接受监督。

两个《办法》对今后律所、律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主任要求,律所全体律师严格依照《办法》,认真履行权利与义务,牢记“身后的眼睛”,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客户与社会的监督。

二、规范执业行为,切忌以私谋利。

主任表示,要严格执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律所执业律师,特别是资历较深的律师,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针对律师行业容易出现的私刻公章、律师私收服务费等现象,对律所全体打好“预防针”,集体面前切忌搞“个人主义”,利益面前切勿“越线”。

三、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与客户沟通。

主任强调,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建议办案部同事建立案件专项工作群,将服务内容、服务进度通过工作群向委托人及时汇报。

四、抵制利益诱惑,学会保护自己。

主任指出,律师作为委托人的委托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难免会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希望律师们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诱惑,保护自己与委托人的权益不受威胁、侵害。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律所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并掌握了两个《办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两个《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以更专业、更规范、更务实地服务态度投入到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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