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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文典主任宋杨东律师当选省级人民监督员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22-08-25 09:32:12 | 点击量:

2022年8月23日,四川省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暨初任培训开班仪式在成都金河宾馆隆重举行。

开班仪式上,按照安排顺利完成了下列议程:

1.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同志宣读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王竹等40位同志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2.为省级人民监督员代表颁证;

3.全体人民监督员宣誓;

4.省级人民监督员代表发言;

5.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讲话;

6.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讲话;

7.人民监督员合影。

开班仪式后,全体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任职培训。

我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宋杨东律师被选任为省级人民监督员,并参加了任职宣誓及培训。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从外部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从而提高办案活动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推行实施,一方面是顺应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回应人民长期以来对优化检察院监督的需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宪法》第27条、第41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8条、《刑事诉讼法》第6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另外,《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等作了详尽的规定。

宋杨东律师表示,当选人民监督员,在深感荣幸的同时,也倍感责任重大。通过任职宣誓,强化了责任意识和使命。通过参加任职培训,掌握了工作方向和方法。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将听党的话、永跟党走,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专业技能,做到“真监督”、“真建言”、“能监督”、“善建言”,践行“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的誓言,为加强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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