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遗嘱继承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继承 >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6 13:46:25 | 点击量:

很多人会在生前做下遗嘱为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以便日后发生纠纷。那么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有哪些?下面让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介绍。

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另外要注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应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区分出来。

应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从合伙财产中分出,列为遗产范围。

遗嘱继承的遗产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财产范围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相关知识推荐:

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产继承权利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26 13:46:25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代书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认定为无效

下一篇: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