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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事故频发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你知多少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28 11:33:52 | 点击量:

酒能助兴,也能坏事,酒后驾车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据公安部统计,每年全国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480864人受伤。其中,因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2.32%,造成的死亡占总数的4.3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生活中有些人不仅仅是酒驾,酒驾肇事往往因为害怕担责而逃逸,殊不知其面临的处罚将会更严重。酒驾肇事逃逸处罚你知多少,下面我们邀请了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巫律师来为大家谈一谈。

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分

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肇事后逃逸将处更重刑罚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驾车一般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要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系酒后驾车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在此情形下,酒后驾车就成了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定罪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酒驾肇事逃逸来说,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最后提醒各位爱喝酒的司机,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我们应该秉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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