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交通事故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交通事故 > 其它交通事故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06 10:13:07 | 点击量:

交通肇事罪是不是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都算呢,很多人对于交通肇事的概念还是不太清楚,下面文典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以及其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档次: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案。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以及量刑标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06 10:13:07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下一篇: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