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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中哪些属于立功的表现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25 13:42:09 | 点击量:

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毒品犯罪中哪些属于立功的表现?下面让文典刑事辩护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毒品犯罪中哪些属于立功的表现

立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量刑情节之一,也是我们在处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案件或者其他毒品犯罪案件时,常常需要加以认定的情节。对此,应注意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立功的主体,仅限于犯罪分子。

2、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的规定,立功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

(2)犯罪分子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3、立功的从宽处罚。对于立功的从宽处罚,有三种情形:(1)是犯罪分子具有一般的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是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是犯罪分子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毒品犯罪中哪些属于立功的表现”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司法实践中,毒品类案件往往十分的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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