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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员工同意就调岗怎么办

作者:成都劳动工伤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9-26 15:55:55 | 点击量:

未经员工同意就调岗怎么办?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调岗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员工拒绝调岗离职,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下面,文典成都劳动工伤律师为大家解答。

调岗

未经员工同意就调岗怎么办

调岗变更工作地点

甲公司与谯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谯某的工作地点为甲公司所属项目部或分公司,工作岗位为A市手机卖场店长。2月3日,甲公司通知谯某调整工作岗位,内部人事调动单显示谯某被调往B市手机卖场,职务仍为店长。通知要求的谯某报到时间为2010年2月4日。经核实,A市与B市相距约100公里。谯某以甲公司擅自调岗,未经双方协商为由向公司提出异议,未到新岗位报到。2月10日,甲公司向谯某邮寄了上岗通知书,要求谯某到B市手机卖场报到。2月15日,谯某以甲公司擅自调整工作岗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未与谯某协商一致即单方变更谯某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且甲公司并未举证证明调整工作岗位的原因。另外,A市与B市相距100公里,显然对劳动环境现状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这种工作地点的改变势必给谯某提供劳动的便利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法院查明,谯某家庭居住在A市,已生活多年。故甲公司单方变更谯某的工作地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鉴于甲公司的调岗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谯某以甲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应按照谯某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调岗降低工资标准

林某于2010年5月入职某技术公司,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林某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门主管,月工资12000元。一年过后,技术公司向林某送达了调岗通知书,林某的工作岗位调整为销售部门主管助理,同时月工资调整为1万元。林某提起仲裁,主张公司应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技术公司未与林某协商,仅以内部调整为由擅自调整林某的工作岗位、降低了工资标准,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认定公司调岗降薪行为无效。作为劳动者,林某有权拒绝技术公司的调岗降薪,并有权主张双方依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调岗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林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收入7500元。2011年3月,科技公司声称因林某不胜任目前的工作,由原技术研发部职员变更为后勤保障部职员,工资调整为7000元。林某不服,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案中,科技公司对林某进行调岗降薪处理,其应对作出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充分举证。在科技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林某存在不胜任技术研发部岗位的情形下,未与林某协商,单方作出变更林某工作岗位的决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调往后勤保障部门,工作内容明显与劳动者之前所从事的不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与林某入职时从事的工作内容有较大差距,明显改变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岗位的预期程度,对于劳动者自身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法院认定科技公司属于违法调岗降薪,该行为无效。

提示:

工作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改变原有状态、改变工作岗位,都是对现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打破。用人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该项自主用工权时不仅应合法,还要具备合理性。

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而劳动者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提出自行离职,从而用人单位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对于此种用人单位滥用自主经营权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第一,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行为,可以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二,用人单位若存在调岗行为不合法、不合理,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针对此种违法调岗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可以起诉要求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

第三,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违法调岗为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以上就是有关“未经员工同意调岗”的内容,若您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会在线一对一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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