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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表现形式具体有哪些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0-19 15:35:58 | 点击量:

在商标所有权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该商标就会构成商标侵权。今天,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下商标侵权表现形式,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了解了以上内容,希望大家平时在使用商标时切记勿使用盗版商标,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点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讲述您遇到的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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