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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1-20 16:46:21 | 点击量:

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生活中的小错改了就好,但是如果你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投资协议等重要文件时大脑短路、草率签订,事后后悔可不一定能补救哦。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的情况,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财产分割协议反悔

财产分割协议可反悔的情况

如果一方不协助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离婚当事人只有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协议,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才能请求进行变更或撤销。

备注:

欺诈是指夫妻一方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做真实情况来表示,目的在于使他方发生误解,并进而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

了解了这么多,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线上一对一为大家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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