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其它刑辩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 > 其它刑辩知识

国家赔偿针对的是哪些案件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3-02 14:35:56 | 点击量:

国家执法单位对公民的权益造成损失时就要对公民进行赔偿,称之为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针对的是哪些案件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针对的是哪些案件

(一)行政赔偿案件受理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案件受理范围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和专业成都刑事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一对一沟通了解。

相关知识推荐:

刑事诉讼收费办法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图具体怎样的

刑事案件法院审限期限是多久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3-02 14:35:56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被捕后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下一篇:诈骗罪的被害人能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吗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