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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执行时效怎么算,超过怎么办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4-06 17:26:34 | 点击量:

生活中我们可以对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在诉讼判决后,对方不执行赔偿的,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执行时效怎么算?如果超过时效该怎么办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

刑事附带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执行时效怎么算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超过时效怎么办

1、法院不在受理申请。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了。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后果。

2、当事人超过2年申请执行,但依法主张或提出了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法院应该严格审查,确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受理申请。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以下两种:

(1)不可抗力:如战争、骚乱、洪水、地震等。

(2)其它障碍:如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等。

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

(4)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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