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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风险代理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09 11:30:27 | 点击量:

风险代理是指在委托时先不给代理费用,等诉讼结束后再结算代理费用。那么,当事人聘请律师风险代理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有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聘请律师风险代理需要注意什么

聘请律师风险代理要注意什么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6年4月13日颁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13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双方应约定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实行风险代理之前,律师应当将政府指导价明确告知委托人,而在确定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后,律师还应当将双方承担的风险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充分的释明。

如:通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委托方在诉讼和仲裁案件可能会获得更大利益,以及同样存在的不但未获利,还要扩大损失的可能性等。收费方面,律师应将收费的方式、数额、计算基础以及比例等向委托人进行充分释明,防止双方对收费标准与方式产生分歧。对这些风险提示及特别告知的事项,最好通过会议纪要、谈话笔录、合同文本等方式予以记录,以备争议发生时查证。

以上就是关于聘请律师风险代理的注意事项,如果你有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根据您遇到的实际情况,给出适合您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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