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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17-05-19 11:56:58 | 点击量:

随着成都限购政策的执行,二手房交易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局面,今天就请大家跟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来了解下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过户交易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手房过户交易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八种情况,大家可以参照后,携带自己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方单身

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已婚

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离异

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4、港澳台人士

需要提供港澳身份证或者个人护照、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台湾人士需要出示通行证、契税完税证明、注满拘留证明(例:在北京购房需要在京满一年的居留证明,不同城市规定不同);

5、外籍人士

需要携带个人护照译本公正、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注满居留证明;

6、过户给未成年人

需要提供监护公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公证监护人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可不到场。(如果未成年人的户口跟父母一起,只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即可);

7、现役军人或者武警家庭

需要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家庭证明;

8、多个人共同购买

需要接受过户的人携带所有过户接收人的身份证原件,全部人员到场或部分人员携带未到场的人手写委托书办理过户。

二是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唯一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以上就是有关“二手房过户”的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成都专业律师在线文章来自于:解答您的法律问题。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19 11:56:58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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