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一般侵权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侵权纠纷 > 一般侵权

小偷也有人身权打伤需赔偿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6-12 14:17:01 | 点击量:

生活中不乏此类新闻,小偷作案被当场抓住,旁人一阵狂揍。看到这样的新闻,很多人都为旁人的行为点赞。虽然小偷的行为可憎,但是偷也有人身权,打伤可能面临赔偿。下面让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为大家解析。

小偷也有人身权打伤需赔偿

重庆江北区某建筑工地,一名涉嫌盗窃电缆线的男子被巡逻民工逮住,民工除对其"罚款"外,还让小偷腰缠电缆罚跪烈日下一小时。这是重庆晚报报道的一个新闻事实,其实,这已不是新闻了,减额债务整理,因为类似事件时有发生,甚至还有更"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中对“人身权”的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打成轻微伤要承担赔偿医疗等费用的民事责任;打成轻伤或轻伤以上致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的。

小偷固然可恨,因为他触犯了刑事或治安方面的法律规则,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那么,在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之后,如果偷盗的数额达到被追诉的标准,理应受到刑事制裁。但小偷也有权利,不论其被确认有罪之后,还是在侦查阶段,均享有人身权(自由除外),不得随意侵害。

以上就是相关解析内容,或许有的人会质问,你怎么为小偷说话?不,不是在帮谁说话,而是在法律规范的限制下说几句公道话而已。不希望再次发生类似侵权的事件,以免铸成大错,彼此都会受到损害。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12 14:17:01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下一篇:校园侵权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