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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假离婚净身出户 小心人财两空

作者:文典整理 | 来源: | 发布于:2022-04-20 09:55:25 | 点击量:

为了不赡养无房、无存款的老母亲,儿子和儿媳尽想出了办假离婚。母亲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必须给母亲300元的赡养费。

办假离婚净身出户需要注意什么

儿子以“三无青年”为由拒付赡养费

窦老太家住胶州市胶东街道某村,因村庄在新机场拆迁范围内,就房屋拆迁和土地征迁问题,窦老太与儿子、儿媳之间存在分歧,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自此两家断了联系。窦老太认为,自己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养育3个子女长大成家。如今她疾病缠身,到了最需要儿女照顾的时候,希望子女们能给她一点赡养费,两个女儿都答应了,唯独长子张某以他是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青年”为由拒付赡养费。老人一气之下将长子告上法庭,称张某为了不养老和媳妇假离婚,要求张某按时交付赡养费。

胶州市法院调查后发现,张某与妻子离婚的时机“恰到好处”,张某在母亲起诉他的前一个月“刚好”和妻子协议离婚。张某把拆迁款买的房子、汽车等所有财产都给了妻子,每月2200元收入中还要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张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法院从这些异常的信息分析,这完全是张某为躲避赡养义务而上演的一场假离婚。

为挽回母子间的亲情,胶州市法院进行了调解。经了解,窦老太其实“不差钱”,账户上有拆迁补偿款49万余元,起诉儿子只是为了争口气。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老人不愿再难为儿子,主动将赡养费从每月1300元降低到300元,张某也承认了错误,表示以后多去母亲身边尽孝,双方最后达成和解。

假离婚理由层出不穷

一时冲动 有苦难诉

为买房,借用“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或享受首付优惠。我们的主人公李某就为了购买学区房而办理假离婚,然而,一切都随着一纸“离婚证”发生了改变。二人在购买学区房时,因意见不合多次发生口角,学区房没买成,张强更以性格矛盾为借口,不同意与李某复婚。李某再三打听之下,才得知张强婚后与他人有染,不再打算和李某复婚。

如此一来,原本要挂在李某名下的学区房成了泡影。当一无所有的李某要求复婚时,却遭到拒绝。至于自己那份婚内财产和小孩,张强都不同意归还。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不是儿戏:离婚协议无法撤销

李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待婚姻及财产分割当审慎行事。李某在签订离婚协议中明确写着“所有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这样对李某不利的条款,是在双方自愿下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法被法院撤销。

律师透露:“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像李某一样的类似案件,为买房假离婚而被净身出户。 虽然不合情理,但她所签署的离婚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撤销离婚协议,法院不会认可。”

律师建议:离婚协议前再签一份“假离婚”协议

李某一案中,当事人为买房掉进了离婚的“圈套”无奈被净身出户,由于自愿签下离婚协议,只能自认倒霉。

以此为鉴,律师们均不建议为了买房用婚姻当筹码。“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当假离婚遇到真危机,很有可能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其他可能涉猎的风险也很难预防和规避。

“为了买房,由于离婚时往往财产归于一方,一旦事后一方不肯复婚,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会受到严重侵犯。离婚期间发生的收入、继承、抚养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双方不能预计的,其中暗藏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更不是一纸私下协议能解决的。”律师表示。

律师建议,若为了购房,当事人双方非要“假离婚”,最好在签离婚协议之前,再签一份确认该离婚协议是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声明。但这也只是降低风险的方式,并不是万全之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这份声明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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