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400-900-9915

劳动保障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障知识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15 13:39:18 | 点击量: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或是不符合其用人要求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用人单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让成都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仍须遵守以下几个条件,而不是任意解除:

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2、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标准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且该标准应当是有明确内容的,比如有数量、质量、标准等详细内容。

3、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生活中遭遇劳动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在线律师欢迎大家的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员工试用期内怀孕可以被辞退吗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15 13:39:18 【打印此页】【关闭

上一篇:用人单位如何保护女职工

下一篇:没有了!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