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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作者: | 来源: | 发布于:2017-07-02 11:16:32 | 点击量:

法律上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一定条件,在提出确定的保证人或者提交保证金后,就可以取保候审。但是,表面上恢复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那么取保候审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呢?下面让文典律师来为大家介绍。

取保候审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以上就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遭遇刑事官司,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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