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工伤赔偿知识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工伤 > 工伤赔偿知识

四川6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成都劳动工伤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09-14 14:52:47 | 点击量:

六级伤残可能会造成受伤者身体缺陷,那四川6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能赔多少?下面,文典成都劳动工伤律师为大家介绍。

四川6级伤残赔偿

四川6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二、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注:

1、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六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

六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12+6(职业病、需长期治疗);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六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48;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成都地区的工伤可以参照《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成都地区一般为60-80元/天。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七、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八、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九、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以上就是有关“四川6级伤残赔偿”的内容,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维权遇到困难,可点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帮您维权。

相关知识推荐:

四川省工伤保险赔标准

因工出差猝死的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14 14:52:47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四川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

下一篇:误工费赔偿标准2017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