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交通事故诉讼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样处罚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7-11-01 10:55:39 | 点击量:

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从而导致伤者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肇事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下面,文典成都交通事故律师为大家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罚标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罚的内容,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问题或具体法律问题,都可直接点击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与成都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了解。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起诉吗

交通事故诉讼后不赔偿怎么办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01 10:55:39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下一篇:交通事故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