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3438825761

交通事故诉讼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2-27 13:44:02 | 点击量: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如果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下面,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介绍下交通事故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提出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

(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交通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可以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也可避免路途的劳累。

阅读完以上内容后,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与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了解。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怎样到法院起诉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2-27 13:44:02 【打印此页】【关闭
成都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样处罚

下一篇:交通事故准备起诉该做哪些工作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秉承开放、包容、超越、引领的办所理念,欢迎优秀的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