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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死缓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2-03 14:57:24 | 点击量: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那这种刑罚方式和死刑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介绍下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通常是在被告有疑罪或自首、立功情节时,审判机关会考虑采用此刑。如果你还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专业律师一对一为大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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