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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二手房不能买

作者:成都律师 | 来源: | 发布于:2018-04-05 16:34:36 | 点击量:

二手房相对期房要稍便宜些,因此也成为不少买房者的首选,但你知道吗,如果不小心购买到这些二手房,将会对你造成不小损失。下面,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介绍下不能买的二手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房

不能买的二手房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购买二手房时发现有以上一种情形,一定要及时终止购买。如果在购买后才发现有以上问题,切记第一时间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和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获取降低损失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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